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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6-20 13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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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叁8888 发表于 2024-06-05 13:22
更新:今天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督查大队的人回复我了,车辆不是办案人员开的,2月4号开到停车场了,3月份移交检察院。中间车辆被使用应该是国资停车场所为,让我跟停车场联系解决车辆使用和拆除gps的事。
我也跟警官表达了我得观点:首先车辆被扣押,公安机关有自己专门的涉案资产管理场地和管理人员,应该有严格的管理制度,车辆被私自使用也是公安机关该监管和处理的,让企业去找停车场不合理,是明显的踢皮球行为。目前已经向陕西省公安厅督查总队反映问题,总队让邮寄材料过去。
太坏了,现在陕督查总队回复你了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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